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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年內建110座汽車充電站
文章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16-08-17 09:08 星期三 閱讀次數(shù): 5929
閩年內建110座汽車充電站 都設在高速公路服務區(qū),最快1小時可充滿:

海都8月13日訊海都記者 陳超 通訊員 楊新勇 歐建樞 今年內,我省將在55對高速公路服務區(qū),新建110座汽車充電站。去年,我省已在省內沈海、福銀、京臺等高速公路的28對服務區(qū),建成56座電動汽車充電站。

省高速公路公司相關負責人說,目前正開展新建充電站的選址和現(xiàn)場勘測工作,預計這110座汽車充電站將于今年年底建成,明年初投用。這些充電站建成后,電動汽車快充站將覆蓋全省高速公路83對服務區(qū),占全省已開通運營服務區(qū)的75%以上。屆時,電動車主可在福建省內高速公路暢行無憂。

據(jù)悉,我省高速公路電動汽車充電站均采用快速充電模式,單座快充站建設規(guī)模一般為1臺630kVA箱式變壓器、2臺120kW整流機、4個充電樁,并視場地條件設置4至8個充電車位。據(jù)介紹,充電樁分為快充與慢充兩種模式,最快1小時可充滿電,慢充需2小時。

此外,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今年6月1日起,我省開始執(zhí)行新的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試行期為一年。新的充電服務價格分為電動乘用車充電服務價格(私家車)和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量收取。經(jīng)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充電服務價格,上限標準為電動乘用車1.00元/千瓦時(不含電費),電動公交車為0.8元/千瓦時(不含電費),下浮不限。其他經(jīng)營性充電設施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參照執(zhí)行。

另據(jù)日前出臺的《福建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guī)劃》,到2020年,全省將新增集中式充電站387—400座,充電樁9萬—12萬個,以滿足10萬—13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省政府還將充電基礎設施列入2016年實施的首批12個工程包之一,加快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