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半掛車集中采購項目補遺書03號
一、招標文件修改
1、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中“2.2.1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原內容為:
時間:投標截止時間17天前,即2024年8月23日17時00分之前。
形式:投標人應以書面方式,將要澄清的問題提交給招標人(或招標代理)。
現(xiàn)修改為:
時間: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即2024年9月10日17時00分之前。
形式:投標人應以書面方式,將要澄清的問題提交給招標人(或招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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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中“3.4.1投標保證金”,原內容為:
投標人無論投幾個合同包,都僅需提交一份投標保證金,金額為4萬元(人民幣)。投標人應采用以下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銀行電匯或轉賬:投標人應在2024年9月8日17:00:00 前(北京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注冊地的投標人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匯達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視為無效。投標人應在銀行轉賬單或電匯單上的備注欄標明:“GSZ-2024-233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保證金賬戶: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資有限公司
開? 戶? 行: 交通銀行福建自貿試驗區(qū)福州片區(qū)分行
賬? ? 號: 351008270018010038357
辦理投標保證金的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現(xiàn)修改為:
投標人無論投幾個合同包,都僅需提交一份投標保證金,金額為4萬元(人民幣)。投標人應采用以下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銀行電匯或轉賬: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即2024年9月23日17:00:00 前(北京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注冊地的投標人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匯達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視為無效。投標人應在銀行轉賬單或電匯單上的備注欄標明:“GSZ-2024-233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保證金賬戶: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資有限公司
開? 戶? 行: 交通銀行福建自貿試驗區(qū)福州片區(qū)分行
賬? ? ?號: 351008270018010038357
辦理投標保證金的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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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項目補遺書2號中“一、招標文件修改”中第4條的原內容為:
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應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城門鎮(zhèn)林浦路367號林浦廣場二號樓一層本項目開標室,投標人應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遞交投標文件,出席代表應攜帶招標人開具的本項目收款收據、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等原件以供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現(xiàn)修改為:
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應在2024年9月25日上午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城門鎮(zhèn)林浦路367號林浦廣場二號樓一層本項目開標室,投標人應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遞交投標文件,出席代表應攜帶招標人開具的本項目收款收據、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等原件以供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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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上述內容修改外,其他內容不變。
二、本補遺書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原招標文件及補遺中有相同或相似內容做同樣修改,并以本補遺書為準。
三、本次補遺書3號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團門戶網站(http://all-cats.cn/)、福建省國資采購平臺(http://ygcg.fjcqjy.com/)、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高速集采平臺(https://gsjc.fjetc.com)等媒體上發(fā)布。
招標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資有限公司
? ?采購組織實施機構: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購中心
2024年9月9日